家族企业财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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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财富管理信托面临的障碍

 家族财富管理根植于个人信托 。因为信托 。因为信托 效力不受委 托人破产、身故等事件影响, 托人破产、身故等事件影响, 托人破产、身故等事件影响, 并且 贯穿委托人生前和 贯穿委托人生前和 身后 ,信托在家族财富管理领域有较大运用空间;
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信托登记制度, 家族财富中的 非资 金的财产 信托无法产生效力,这是阻碍家族财富管理 信托无法产生效力,这是阻碍家族财富管理 运用信托的主要障碍;
 信托登记的作用不仅限于取得法律效力,还在公示 信托登记的作用不仅限于取得法律效力,还在公示 信托财产,防止委人非法侵占 他人的合法权益 ;
 我国的 信托业管理法规是以资金为中心构建。 信托公司 缺乏管理非资金财产的能力 。私人银行性质 的机构更有可能先行 进入家族财富管理市场 。
 信托登记何时有解 无时间表 。我国 。我国 在引入信托制度之 后却回避了如何界定受益权(衡平所有)的问题。相邻的中国台湾地区信托登记仅限于不动产,而日本 相邻的中国台湾地区信托登记仅限于不动产,而日本 在开展信托伊始就确立了登记制度。

一、 引言
   随着私人产权承认与 保护 的加强 ,以及高净值人群的数量和财 富的快速增长,管理和传承个人及家族财产成为现实需求。 富的快速增长,管理和传承个人及家族财产成为现实需求。 富的快速增长,管理和传承个人及家族财产成为现实需求。 家族财富管理为更多人所关注。
   随着 集合信托业务 与理财的融合, “信托”逐渐为更多人 “信托”逐渐为更多人 “信托”逐渐为更多人 所熟 悉。越来多的人 开始 知道信托不仅是理财产品,更一项制 知道信托不仅是理财产品,更一项制 度和工具。
   信托在家族财富管理方面有很大的运用空间。设立个人多是富裕人士及其家族,他们对管理和传承财产比中阶级看 多是富裕人士及其家族,他们对管理和传承财产比中阶级看 多是富裕人士及其家族,他们对管理和传承财产比中阶级看 得更重。美国 的知名 家族,如肯尼迪、洛克菲勒的财 家族,如肯尼迪、洛克菲勒的财 家族,如肯尼迪、洛克菲勒的财 产早已使用信托方式管理,得家族财富以永续传承。
   但限于我国信托制度的不完善,尤其是登记 制度的缺失, 信托在家族财富管理方面的运用 信托在家族财富管理方面的运用 广度与 深度远无法达到 深度远无法达到 如美 国这样的发达家水平。
二、 家族财富管理根植于个人信托
信托是一项制度和工具,必不可少的委人、受益人三方。拿我们熟悉的集合信托产品举例,分别是投资者、托公司和投资者 1按照委托人是个还法来区分,信可以为与法人信托。
个人信托,是指以自然为委 托人,以个或者家庭的财产规 划和管理为信托目的,将其财产权移转给 受托人,使依 信托合同的本旨为受益人利或特定目,管理处分财产的行为。
个人信托的功能主要有财产管理、执行遗嘱,以及个人财产在管理、运用投资和纳税等方面的咨询。信托效力不受委托人破产、身故等事件影响,贯穿生前和后。因为这样的特点, 富裕 的个人及 家族利用个人信托 管理、 传承财产,信托开始进入家族富管理领域。
虽然信托最早 是从个人信托发 展起来的,但在我国展程度较低。个人财产既有 展程度较低。个人财产既有 资金 (钱),也有非资金 (钱),也有非资金 (钱),也有非资金 (钱),也有非资金 (钱),也有非的财产 2。 非资金的财产可以被信托前提是法律与社会对个人私有权的承认和保护。我国建以后曾经很长一段时期对个人私有产权缺乏 足够的 承认和保护,所以目前个人与信托的关系主要是
1 按照我国信托法规,集合业务的受益人与委必须是同一。 而单一信托的受益人 则可以不是委托人。
2 按照信托资产属于金还是非 ,分为和实物。也称货币广义上涵盖一切拥有财权的按照信托资产属于金还是非 ,分为和实物。也称货币广义上涵盖一切拥有财权的按照信托资产属于金还是非 ,分为和实物。也称货币广义上涵盖一切拥有财权的按照信托资产属于金还是非 ,分为和实物。也称货币广义上涵盖一切拥有财权的货币财产的信托。
3购买信托产品进行投资。更多的 时候扮演是融购买信托产品进行投资。更多的 时候扮演是融工具 。
三、 信托登记制度的缺失
   前面提到家族财富管理与信托的“联姻”主要是因为效 前面提到家族财富管理与信托的“联姻”主要是因为效 前面提到家族财富管理与信托的“联姻”主要是因为效 力不受委托人破产、身故等事件影响,贯穿生前和后。 力不受委托人破产、身故等事件影响,贯穿生前和后。 力不受委托人破产、身故等事件影响,贯穿生前和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 法》第十条规定:“设立,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 法》第十条规定:“设立,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 法》第十条规定:“设立,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 法》第十条规定:“设立,对于财产,有关法律、行政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依 财产,有关法律、行政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依 财产,有关法律、行政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依 法办 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的,应当补法办 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的,应当补法办 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的,应当补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产生效力。” 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产生效力。”
   并不是所有的财产被 信托 时都需要登记。有两个标准判断财产 都需要登记。有两个标准判断财产 权是否需要登记:首先,凡法律规定必须过户才能发生 权是否需要登记:首先,凡法律规定必须过户才能发生 权是否需要登记:首先,凡法律规定必须过户才能发生 法律效力的 ,或者说规定必须以公权机关认可法律效力的 ,或者说规定必须以公权机关认可法律效力的 ,或者说规定必须以公权机关认可机关登记权利作为表彰的,就应当进行信托例如股收 机关登记权利作为表彰的,就应当进行信托例如股收 机关登记权利作为表彰的,就应当进行信托例如股收 益权交付信托的时候应当办理登记;其次,凡是不能独立存在、 益权交付信托的时候应当办理登记;其次,凡是不能独立存在、 益权交付信托的时候应当办理登记;其次,凡是不能独立存在、 益权交付信托的时候应当办理登记;其次,凡是不能独立存在、 只能依附于其他财产才存在或者表现 只能依附于其他财产才存在或者表现 的权利财产,都应当进 的权利财产,都应当进 行登记。
   比如高速公路收费权信托据此认定, 家族财富中的资金 家族财富中的资金 财产 无需登记,是以资金的交付 无需登记,是以资金的交付 为信托生效要件。而非资金的财产需办理登记方能确保 为信托生效要件。而非资金的财产需办理登记方能确保 为信托生效要件。而非资金的财产需办理登记方能确保 信托生效(见图 1)。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信托登记制度,因此家族财富管理无法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信托登记制度,因此家族财富管理无法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信托登记制度,因此家族财富管理无法 产生效力,这是阻碍家族财富管理运用信托的主要障。
四、 信托登记的公示作用
   信托登记的作用不仅限于取得法律效力,还在公示财产。 信托登记的作用不仅限于取得法律效力,还在公示财产。 公示就是开告知,像证件丢失 公示就是开告知,像证件丢失 后在报纸上刊登作废申明进 在报纸上刊登作废申明进 行挂失一样。未经公示所导致的结果为不得对抗第三人和信托 行挂失一样。未经公示所导致的结果为不得对抗第三人和信托 行挂失一样。未经公示所导致的结果为不得对抗第三人和信托
4关系人不得以信托为由对善意第三主张权利 3。
   没有公示可能造成的典型后果三个。一是委托人将信财产 没有公示可能造成的典型后果三个。一是委托人将信财产 没有公示可能造成的典型后果三个。一是委托人将信财产 委托给多个受人,某对信财产的运用会损害其他 委托给多个受人,某对信财产的运用会损害其他 委托给多个受人,某对信财产的运用会损害其他 受托人利益;二是委将不属于其的财产进行信,这样就 受托人利益;二是委将不属于其的财产进行信,这样就 受托人利益;二是委将不属于其的财产进行信,这样就 损害了实际权属人的利益;三是受托破产时 损害了实际权属人的利益;三是受托破产时 无法证明信托财 产的 独立性,会被作为受托人的财产 被清算。
   需要公示的财产 为非资金,包括版权、专利矿业等。 包括版权、专利矿业等。 包括版权、专利矿业等。
所以, 信托登记不仅是将财产在案还要进行公示所以, 信托登记不仅是将财产在案还要进行公示所以, 信托登记不仅是将财产在案还要进行公示防止委托人非法侵占 他人的合法 权益 。
五、信托行业定位的影响
   除了信托登记制度缺失阻碍家族财富管理之外,行业 除了信托登记制度缺失阻碍家族财富管理之外,行业 除了信托登记制度缺失阻碍家族财富管理之外,行业 的定位也使得短期内信托公司难以扮演家族财富管理受角 的定位也使得短期内信托公司难以扮演家族财富管理受角 的定位也使得短期内信托公司难以扮演家族财富管理受角 色。
   长期以来,我国的信托业管理法规 长期以来,我国的信托业管理法规 4是以资 金信托(主要融是以资 金信托(主要融类业务)为中心构建的。信托公司是严重“偏食” 类业务)为中心构建的。信托公司是严重“偏食” 类业务)为中心构建的。信托公司是严重“偏食” 的,资金信托发展远超过 的,资金信托发展远超过 非资金信托 。非资金信托业务长期处 非资金信托业务长期处 于弱势地位。 信托业协会公开的官方数据显示,截至 信托业协会公开的官方数据显示,截至 2011 年第 三季度末, 40977.73 亿元 的信托资产中, 非资金 信托存续规模 仅有 1558.46 亿元 ,占比不到 4% 。
   信托在我国是一项特许经营权,公司过去和未来很长段 信托在我国是一项特许经营权,公司过去和未来很长段 信托在我国是一项特许经营权,公司过去和未来很长段 时间享受着制度红利 —— 信托公司是唯一类可以参与货币市 信托公司是唯一类可以参与货币市 场、资本市和产业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长期以来因为 场、资本市和产业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长期以来因为 场、资本市和产业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长期以来因为 集中精力发展资金信托业务, 集中精力发展资金信托业务, 所以 不论是业务经验,还人员 不论是业务经验,还人员 储备,都缺乏管理非资金财产的能力。
   所以,虽然信托登记制度一定会在不远的将来 所以,虽然信托登记制度一定会在不远的将来 建立 ,但信托公 司在短期内难以扮演家族财富管理的受托角色 司在短期内难以扮演家族财富管理的受托角色 。就像过去若干 年基金公司和商业银行在理财务中扮演的实际受托人角色一 年基金公司和商业银行在理财务中扮演的实际受托人角色一 年基金公司和商业银行在理财务中扮演的实际受托人角色一 样, 私人银行性质的机构(商业部门及独立财 私人银行性质的机构(商业部门及独立财 私人银行性质的机构(商业部门及独立财 富管理机构)更有可能 先行 进入家族财富管理 市场。
六、信托登记何时 有解无时间表
   信托起源于英美法系。下, 信托起源于英美法系。下, 基于衡平法和普通的二 基于衡平法和普通的二 元管辖 ,信托财产具有双重所权即 ,信托财产具有双重所权即 受托人享有 普通法所受托人享有 普通法所权,受益人享有衡平法所。 权,受益人享有衡平法所。 因此信托登记 不是英美法系下
   3 《信托法务与实(第五版)》,(日本三菱联银行编著。 《信托法务与实(第五版)》,(日本三菱联银行编著。 《信托法务与实(第五版)》,(日本三菱联银行编著。 《信托法务与实(第五版)》,(日本三菱联银行编著。 《信托法务与实(第五版)》,(日本三菱联银行编著。 P49P49P49-50 。
   4 即“两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集合资金计划。 即“两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集合资金计划。 即“两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集合资金计划。 即“两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集合资金计划。 即“两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集合资金计划。
5
   信托成立的必要条件。但为了保护受益人与第三利,某些 信托成立的必要条件。但为了保护受益人与第三利,某些 信托成立的必要条件。但为了保护受益人与第三利,某些 时候还是要求进行 信托登记的。
   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在引入信托制度之后却回避了 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在引入信托制度之后却回避了 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在引入信托制度之后却回避了 如何界定受 益权 (衡平所有权 )的问题。在“ )的问题。在“ )的问题。在“ )的问题。在“ )的问题。在“ 一物权”的法体系下, 一物权”的法体系下, 受益权何时能定性取决于立法者的态度。
   从法律体系相近国家情况来看 从法律体系相近国家情况来看 并没有一个可参照的时间表。 并没有一个可参照的时间表。 我 国台湾地区是在 1996 年通过信托法,比大陆早了 5年。至今, 台湾地区的信托登记仅限于不动产(房) 台湾地区的信托登记仅限于不动产(房) 5,其他财产尚无 ,其他财产尚无 法进行信托登记。 台湾地区的信托制度引 台湾地区的信托制度引 台湾地区的信托制度引 台湾地区的信托制度引 台湾地区的信托制度引 台湾地区的信托制度引 台湾地区的信托制度引 台湾地区的信托制度引 台湾地区的信托制度引 台湾地区的信托制度引 自日本 。日本早在 1922 年就制定了 信托法 及业(2006 年修订 通过新 的信托 法),其中对信托登记的内容、方式管辖部门等均做了详细规 ),其中对信托登记的内容、方式管辖部门等均做了详细规 ),其中对信托登记的内容、方式管辖部门等均做了详细规 ),其中对信托登记的内容、方式管辖部门等均做了详细规 ),其中对信托登记的内容、方式管辖部门等均做了详细规 定。也就是说,作为大陆法系的日本 定。也就是说,作为大陆法系的日本 ,引入信托伊始就确定了 引入信托伊始就确定了 信托登记制度。
5 中国台湾地区 《土地权利信托登记作业办法》 ,1996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