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模式在西方被称为“遗产信托”,遗嘱人立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设立成专项基金,并把它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基金收益则由受益人享有的三方关系。受益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慈善机构或者任何个人或组织。7月24日,利得财富助理总裁、产品总部总经理吴海波向记者透露,未来10年,以家族信托为代表的家族财富管理的市场需求会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并将在高净值人群中形成风潮。
与一般财富管理相比,有些家族委托的资产甚至高达数百亿,吴海波认为,“这就要求财富管理机构提供‘定制化’的服务。”据吴海波介绍,“通过信托方式传承分配财产甚至在王室家庭中有所尝试。1993年,32岁的戴安娜王妃立下遗嘱,若去世遗产将交给信托管理人管理,两个儿子则作为受益人平均享有信托收益,遗嘱还规定他们从25岁开始可以自由支配一半的收益,30岁开始可以自由支配一半的本金。1997年戴安娜王妃因车祸去世后,信托基金立即成立,基金总额为1296.6万英镑,而10年后大儿子威廉年满25周岁时,该信托的收益已经达到1000万英镑。
通过此类家族信托来传承遗产是否在中国可行呢?招商银行与贝恩管理顾问公司联合发布的《2013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只有约25%的企业主明确表示希望由子女接管家族企业;接近35%的“二代继承人”希望接掌家族企业,帮助家族企业更好地发展。
据记者了解,此前平安信托披露,尝试发行过国内惟一一款家族传承信托产品,总额度5000万元,合同期50年。根据约定,客户即信托委托人将与平安信托共同管理这笔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家族财富管理行业来说,除了家族信托之外,包括税务筹划、法律咨询、资金全球配置等服务都应该纳入考虑。不过,由于中国人仍然存在“藏富”心里,以及财产来源可能存在“原罪”等问题,在中国开展家族财富管理市场仍然存在一些挑战。
吴海波坦言:“高净值人群财富管理,特别是家族式的财富管理是整个行业当中对于财富管理能力以及高端客户获取的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门槛很高的同时收益也很大。”
原标题:家族信托解“富不过三代”魔咒(理财物语)
原文链接: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3/0725/c1004-22316086.html
稿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