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拆迁,位于南京下关区的一处老宅,在今年引起了广泛关注:享有该处老宅权益的人不仅多达七十多人,而且疑似大诗人李白后代。下关法院受理了这个大家族的分家析产案件(本报今年1月23日和5月1日曾做报道)。昨天,这一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终于作出一审宣判。
事件回放
祖宅面临拆迁引出75个继承人
该案所涉李氏家族先祖叫李均泰,一百多年前从安徽来到南京,于清同治三年在今下关热河路103巷置下一片房产。因面临拆迁,围绕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李均泰的后人走上法庭。下关法院经过几个月的艰苦工作,梳理出了继承人范围内总计130人的李家5支6代族谱,其中在世的70人,其中就有南京籍著名演员陶泽如。后下关法院召开了两次听证会,召集家族中各支代表核对族谱,并根据部分当事人提供的新线索,奔赴湖南、湖北、河南等地,查实了另外5名继承人。经依法追加,最终继承人范围由诉讼时的37人扩大到75人。为确定继承标的的具体面积,下关法院多方查找到民国时期、1956年土地改革时期的老档案,结合落实政策发还通知,最终确定了面积。
“5+1”分配方案
多的能分三十多万少的只有一两千
该案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房产的份额分配。李氏后人提出了两种方案。一种是分成75份,就是75名继承人平均分配。但因为该房经历过多次变动,其造成的事实在法律效力的认定上存在大量不确定性和争议性,所以这一方案被否决。另一种是“5+1”,也就是按照“五房”+“长房长孙”的分法,各占六分之一。所谓“五房”,就是把这些当事人按照血缘关系,分别归到李均泰五个儿子的谱系中,各家派代表领一份,回去以后在各房内部自行重新分配。
经过两次庭审的激烈争论,昨天上午十点,下关法院第一法庭,数十位头发花白的老人聚集在这里,聆听法官宣判。因为判决书篇幅太长,法官读了老半天才读完。记者旁听庭审发现,判决书对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四个主要争议进行了分析和明确。一是房产所占有的范围和面积,二是讼争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认定及份额,三是房屋所有权的代表登记,四是各个当事人的继承份额。对于第一个争议,法院根据现有证据,结合历史变动情况,认定面积总计737.3平方米。记者打听了一下,按照每平方米7500元的保守估计,此处房产总价值至少在550万。对于第二个争议,法院认定房屋所有权应为1936年土地所有权登记证上的6个人——李文昭、李殿甲、李云海、李锦文、李文馨、李正瑞。对于第三和第四个争议,法官也进行了相应认定,确定了所有当事人应占的份额,因为涉及人数过多,关系过于复杂,在此不作赘述,总之如果按照550万的总价,七十多个人分下来,最多的能分到三十多万,最少的也就一两千块钱。
争议与解释
为何长房长孙可参与两轮分配
判决后,二房到五房的当事人情绪都比较平静,而长房的一些后人,以吴业昇和陶泽如的哥哥陶泽时为代表,则比较激动,因为他们对长房长孙的分配份额有意见。他们认为,除非祖上有遗嘱,说长房长孙一支在得到他们的1/6后,可以再和长房的其他两支均分整个长房的1/6,他们才认可,但是,祖上并没有这样的遗嘱,法院依据的所谓“风俗习惯”,他们不能接受,再说了,要说对家族贡献大,也不是长房长孙,长房长孙不争气,很多事情都是长房的第二个儿子在打理,要说贡献大,应该是这一支才对。
对此,记者特地采访了该案的主审法官夏雯。夏法官告诉记者,其实,这样判决是根据当初的土地登记证,在之前的几次土地登记证上,都有长房长孙李正瑞的名字,而长房的其他孙辈成员,则一个都没有登上土地登记证,法院判决继承案件,第一要认的就是土地登记证,李正瑞是土地证上的6个人之一,就已经取得了1/6的份额,他的父辈连他父亲有3个人,这3个人均分了他爷爷的份额,李正瑞父亲已经过世,所以其父亲的1/3份额,就由他继承,这叫代位继承。这就是为什么长房长孙在得到了1/6之后,还能再分得整个长房的1/3的原因。而“长房长孙”的风俗习惯,也是咨询了多位民俗专家,并参阅了大量民国及解放后的案例后,采取的一个方案。法官告诉记者,其实通过这个案件,这个家族的很多人从原本互不相识,到重新聚在了一起,这种亲人间的联系,其实才是最宝贵的。
法官总结该案六宗“最”
1:人数最多,原被告加起来,共75人;
2:时间跨度最长,该房产历经清、民国、新中国,时间跨度长达一百多年;
3:继承类型最全,除了正常顺序继承之外,还包含了代位继承、转继承等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况;
4:继承的份额划分最复杂,其中最复杂的继承人份额达到了53/8640;
5:判决书字数最多,共一万九千多字,每份判决书长达33页;
6:判决书打印的份数最多,已经打印了100份,可能还需要打印更多。
据统计,第四代人中,一人继承1/120,一人继承1/72,一人继承1/18,四人继承1/48,六人继承1/108,三人继承1/36,五人继承1/60,一人继承1/320,一人继承1/24。第五代人中,六人继承2/81,一人继承2/27,十二人继承1/432,三人继承1/720,一人继承1/960,一人继承1/216,二人继承1/144,四人继承1/240,四人继承1/192,二人继承1/108,一人继承53/8640,一人继承1/24。第六代人中,一人继承1/2880,二人继承1/864,一人继承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