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来源:钱江晚报8月20日讯,宁海人陈师傅,有妻有儿,但彼此感情淡薄。从10多年前,他就一直和小三林女士同居过日子。去年因病去世前,他留下了一份遗嘱说,他名下的一幢三层楼房,在他过世后归林女士所有。为了这套房子,小三拿着遗嘱,和陈师傅的老婆、儿子对簿公堂。法院认定同居有违公序良俗,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陈师傅的房产归其妻子和儿子所有,两人付给林女士4万元以作补偿。
提起小三,怕是没有几人能够正眼对待,这是一个令原配痛恨,令旁人唾弃的角色。如今再度被人们热议,却是由另一个奇相——出轨男人病逝,遗嘱中将房产留给小三。
这应该吗?
新闻事件中提到,陈师傅近十年来一直和小三林女士同居生活,陈师傅重病期间林女士也对其不离不弃,悉心照顾直至病逝,这期间忙于生意的儿子以及妻子并未露过面,有网友纷纷认为房产给她有何不可?人们都有向善之心,谁对自己好谁对自己坏,心里能没数吗?是的,我们不妨将小三和正室的良心对调想一下,小三也有爱啊!何况临死之人谁负于己,便是看得最清了,没什么好东西给予只好把房子留给他,这似乎也不为过。
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这遗嘱更是没有任何问题,法院也表示完全合法,可为什么没能履行?
记得在中学时迷恋琼瑶小说,《心有千千结》里面老头立遗嘱将房子留给一个照顾过自己的护士,家人虽然一万个不愿意但还是遵守了遗嘱法。而陈师傅的遗嘱没有奏效,只因受赠人是小三,我想在一切都合法的立场下,应该没有身份的限制和世俗的牵绊,推翻遗嘱无疑是对法律赤裸裸地挑衅。
那么,当世俗道德不巧遇到了合法权益,是该依法呢还是该顾及他人的眼光?这真可谓“心有千千结”啊!
天下正室一个样,唯独小三千万种。
小三已经像空气一样在我们周围萦绕,时不时的会让我们的神经跳一下,我们之所以鄙视小三,也都是因为她们横在别人中间,扮演着破坏感情拆散一个完整家庭的角色。但是,爱慕虚荣的小三不少,但为之付出真情的小三也不是没有,我想事件中的林女人她能在一个电焊工的的身上得到什么慕什么荣呢?不过是互为伴侣取其温暖罢了。
暂且不论作为男人背叛妻子和家庭的过错,就一个丧偶女人来说,为期十年的陪伴,如没有爱的成分,这着实不像啊!
如果一个小三年轻貌美,一个已婚男人豪宅数幢,送了也就送了,她们什么都能得到,唯独得不到婚姻,也只有房子或金钱能够慰藉耗费的青春,没名没分走一遭,也不落个无依无靠。所以对小三来说,你有胆量出轨,给不了婚姻,给个房子算什么!
而林女士和陈师傅的事件,怪只怪一个不是年轻貌美,一个不是腰缠万贯啊!
多少糟糠之妻被遗弃,多少正室被小三击败,辛苦了半辈子的原配怎么办?
当我们再把眼光放在这儿的时候,先到的那个人总是幸运的,人们也通常会先同情弱者,丈夫已逝,唯一的房产却要留给在外同居的小三,这个弱者是谁?已经再明了不过了,更何况她有保险——盖着红戳儿的结婚证。
天啦!遭背叛不说,没有得到老公的爱不说,最后连房子都保不住,这种人生真是太失败了,小三要来“抢”房子,这是要逆天吗?网友齐上阵高呼,正室啊!你可千万不能妥协,你要挺住了,道德支持你,世俗的眼光支持你,最后就连法官都支持你。
因此,不管临死的丈夫有多纠结,小三的真心有多纠结,因为她是正室,她先来的,所以她反逆成功了;因为她失败过,她没有得到丈夫的真心,所以她被世俗同情了。
小三想逆天吗?对不起您来晚了。
那么,一个家庭迎来一个小三,这到底是谁的错呢?
我们知道,如果丈夫太强势,妻子就弱,妻子强势,肯定是因为男人太弱。不太了解陈师傅是一个怎样的人,但可以断定他不是一个强势的人,一个不太强势的男人出轨,可以想象他的妻子不太体贴、不太温柔、不太包容,如不,丈夫生病期间,又怎能不管不顾?
男人出轨无非三种情况,肉体出轨、精神出轨、肉体和精神同时出轨。饭饱思淫欲,电焊工陈师傅想必也不是第一种,否则为何不单买一套房子给林女士?
男人出轨这是无法更改的历史性错误,当期不容原谅,可是追根究底,作为原配反思一下自己,是否经营好了自己的婚姻,是否给予了丈夫足够多的关怀和理解,是否赢得了丈夫百分百的爱意?
凡事必有因果,有人说小三其实不可恨,可恨的是耐不住寂寞经不起诱惑的“小瘪三”。
那么延伸一下是否也可以说,“小瘪三”其实也不可恨,可恨的是不会经营婚姻不懂套牢丈夫的正室?正室也不可恨,可恨的是这个社会怎么啦!
作者结语:一个女人的一生,无论怎样生活,最终能够证明自己价值的还是拥有美好的爱情,和美满的婚姻,一个男人的对她深爱便是她一辈子的成功。两个心灵都很冷的人,聚在一起相互取暖,最终灼伤的一定还是那些更需要温暖的人,比如被遗弃的正室。
通过此事可以看出,靠谁不如靠己,身为女人还是有个房子写上自己的名字最靠谱,谁也别想赠谁也别想抢。
世间小三终薄凉,感情再深厚,付出再多,到底是抵不过一纸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