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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离世留下80平米住房 五兄妹争房产对簿公堂

来源:南通电视台

 

  家住港闸区的薛家有五个兄弟姐妹,去年,他们101岁的奶奶过世了,留下一套80多平米的房子,为了这套房子,兄妹五人对簿公堂。

  去年6月,101岁的周顺英老人去世,留下一套80多平米的拆迁安置房,其中三个孙女和二孙子薛志通将大孙子薛志华告到港闸区法院,申请平分财产。而提起这事,大孙子薛志华愤愤不平。

  薛志华说,父亲去世早,母亲和奶奶体弱多病,作为家中老大,他从上世纪80年代起开始就赡养奶奶,1990年,他和弟弟薛志通签订分家协议,明确母亲由弟弟薛志通赡养,奶奶由薛志华赡养,两人平分了家中五间老房子。

  之后,为了改善奶奶的居住环境,薛志平就在自己院子里又盖了一间28平米的房子,供奶奶居住,这间房屋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奶奶周顺英的名字。

  2000年,港闸区花墙村拆迁,周顺英老人28平米的房屋拆迁,按照政策规定,可以在港闸区和谐江景新苑分得一套80多平米的房子,房屋产权属于周顺英。

  记者在和谐江景新苑 见到了原花墙村的村民,他们说,薛志华赡养奶奶周顺英他们有目共睹。

  既然当初已经分了家,多年来四个弟弟妹妹也没有异议,为何现在提出平分遗产呢?事实是否又如薛志华所说的那样呢?记者联系了薛志华的弟弟薛志通。

  薛志华向记者出具了一份签订于20104月的委托书,上面写到:周顺英委托赡养人薛志华对该独立产权房行使一切义务及权利,代表本人进行一切签字。并有老人的手印。但是这份委托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不能确定。

  兄妹五人到底谁有权继承这套房子。记者专门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这起遗产纠纷属于代位继承,有没有有效的遗嘱和协议非常关键。

  律师还提到,1990年兄弟两人分家协议,保障了两位老人的赡养权利,多年来没有争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清官难断家务事,虽然经港闸区法院多次协调,但薛家兄妹五个到现在还没能达成统一意见。案件还在办理当中。我们也希望最后的结果能体现公平,让多付出的人能得到应有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