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6日
向药家索要 “20万赠款” 受害人张妙家人“食言”引关注
2月7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药家鑫案中受害人的民事代理人张显发微博称,他将代张妙的亲人发布公告。公告显示,在药家鑫案件进入死刑复核期间,药庆卫曾将20万元送到张妙之父张平选家里,但张平选将该款邮寄退回,因为这20万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意图求得对药家鑫的从轻判处。但从2011年6月7日药家鑫被执行死刑,至今已8个月了,药庆卫仍然保留这些微博,说明药庆卫的态度是诚恳的,也是坚决的,为此,张家表示愿意接受药庆卫无条件赠与的20万元,并定于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药庆卫住处接受该款。
2月8日11时许,张显、王辉、张平选、张平选二女儿张朗以及同村村民一行六人到达药庆卫家“索要”20万捐款。因言语不和,与在药家楼下等候的药庆卫代理人马延明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随后被当地警方带至派出所,接受讯问。下午14时许 ,张显等人做完笔录,随后匆匆离开了派出所。
张平选表示,在药家鑫案件进入死刑复核期间,药庆卫曾经将20万元送到他家里,但他将该款邮寄退回,因为这20万元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意图求得对药家鑫的从轻判处。现在,张妙的妈妈刘小欠身患疾病,亟需用钱,所以他们愿意接受这20万捐款。而药庆卫的代理人马延明则说,产生冲突皆因张家对于20万元赠款前后矛盾的声明所致。据药庆卫透露,那20万元是他和妻子亲手交给张平选的,张平选他们交谈后收下,但后来不知何故又将钱寄回。
于情,张妙家长不应再向药家索要“赠款”
在这起杀人案中,张家为了让药家鑫付出死的代价,不愿给药家任何赔偿的机会。药家鑫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代理该案过程中,声称药家鑫是官二代、富二代,药家有四套房、药庆卫的岳父是高官等。另外,他还编造药庆卫有军界背景,是“军械蛀虫”。这些言论,在当时让不明真实情况的网民群起攻击药家,指责他们缺乏人性,操弄法律,对死者家属态度冷漠。全民的这种情绪对当事人和法院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在西安中院做出判决后,药家鑫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贴出《对药家鑫案判决的立场和意见》一文,内容显示:就判决书中药家鑫应向我们支付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我们放弃向药家鑫的追要。要求药家鑫用生命为他的行为来赎罪。虽然,药家鑫父母对我们淡漠无情,但我们还是考虑到对方的未来。我们自愿放弃法院所判给我们的民事赔偿,留给药家鑫父母的养老。最后,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
张家要的结果最终也实现了,2011年6月7日,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犯药家鑫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人们原本认为,随着药家鑫的伏法,有关该案的恩怨与争论会逐渐消减和平息。然而,时隔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半年多之后,受害人张妙的家人一改往日态度,节外生枝,向药家索要“赠款”的举行,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
一些当初为张家慷慨解囊、募集捐款的人对此结果也大感意外。据媒体报道,当初很多热心人出于对张家遭遇的同情,更为他们放弃民事赔偿追求法律公平正义的精神所感染,自发为其捐款近一百多万。但现在张家突然向药家索要“20万赠款”,并称以前的捐款已经花完。张家态度的急转直下和捐款的使用之快,让很多人始料未及。甚至有人开始怀疑这些捐款的去向,并要求公布捐款的目录,但原告代理人张显拒绝公布,张平选甚至称捐款的使用属于个人隐私,这多多少少刺痛了捐款者的心。
再回到双方现在争议的“20万赠款”上来,在药家鑫案件进入死刑复核期间,药庆卫曾经将20万元送到张平选家里,其目的就想求张家放药家鑫一条生路。但张平选在思量后还是将该款邮寄退回给药家。张平选自己也知道,这20万元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意图求得对药家鑫的从轻判处。如今他却声称,张妙的妈妈刘小欠身患疾病,亟需用钱,所以他们愿意接受这20万捐款。
我觉得,既然张家当初放弃了对药家的索赔,并将药家赠与的20万现金退还,就不应当再向药家去索要这“20万赠款”。毕竟他们因为之前的言语和行动,得到了社会的更多捐款。于情于理,张家都不应当再挑起事端,伤害大家的感情。
其实从张家人的表现来看,张平选也是一个老实人,其在这件事情上表现出的行为也许并不是他个人的意思,而是背后另有人在操弄着一切。张显或许是此案至始至终最活跃的身影。以张显为代表的张家,表现实在令人琢磨不透,张显去年2月介入此案后,表现非常高调:宣扬要用药家鑫的死来讨回公道,鼓动张家不要药家“带血的脏钱”;一审判决后,宣称放弃索要几万的民事赔偿;二审后,药庆卫登门奉上的20万赔偿,也被拒绝。悲情牌打到底,现在却一反常态,声称冒着“被口水淹死的危险”接受“赠与”,是为了药庆卫“皇帝的新装”,让人看清“药庆卫只是作秀”。到底谁的“作秀”痕迹更浓,还真要交给民众来评判,而且拿关涉两个人生死的案子来“打牌”,本身可能就不是一个能得人心的善举。此前还说索款是为医药费救命钱,没过几天就变成“全部捐助教育”,变脸如此迅速,引起药家代理律师怀疑是“逼药父撤诉”“转移视线”。因此,此前张显因为编造很多不实之词,抹黑药家,现在已经被药庆卫起诉至法院。
于法,药家已没有义务向其兑现“20万赠款”
我们知道,当初药家送给张家的这20万现金,并不是法院判决的赔偿金,而是药家想通过赠与现金来获得张家的谅解,求得对药家鑫的从轻判决,也就是希望张家放药家鑫一条活路。从张平选自己的话语中也可以看出,他对药家给钱的目的是非常清楚的。他为了让药家鑫以死偿命,最终把药庆卫夫妻送上门的钱全数退还给了药家。
从法律上来说,药家给与张家“20万赠款”,是附有条件的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反公平和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因此,为均衡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赠与合同的立法中,赋予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得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应允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同时,法律明确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当时没有接受,赠与合同就不成立。
当初,药庆卫送钱给张家,张平选明确表示拒绝,并把钱退还给了药家。而且药家鑫已被执行死刑,赠与也早已不具备当初成立的条件。
张平选称,药庆卫在他退钱后曾发微博称:“这20万用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且这条微博一直未删除。他认为,既然微博未删,说明药庆卫仍然有赠与的诚意,他自己愿意接受,这个赠与仍然是有效的。
从药庆卫的新浪微博可以看到,这条微博发于2011年6月5日,而药家鑫是6月7日被执行死刑的。这也许是药庆卫在为保住儿子的生命做最后的努力,希望真有一天能得到张家的谅解。很显然,我们不能以微博未删除,就认为赠与意愿成立。比如,有人几年前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出卖房产信息至今未册,你不能说我现在就要以这个信息为准,要求对方以当时的价格卖给你。
当然,也有人认为,药庆卫在微博中的留言并没有附条件,而且说明张家今天什么时候需要就可以来拿。那么,我们说,即便微博上的记录能够构成赠与意愿延续生效的理由,依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也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所以,从法律的角度,药庆卫可以不再向张家履行“20万赠款”的义务。
张妙家人起诉药家要“20万遗赠” 胜算几何?
继2月8日张妙家人前往药庆卫家索要赠款风波之后,张妙的父母和孩子一起将药家鑫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药家鑫遗赠款20万元,2月27日,该案已被正式受理。从张家之前的主张来看,只是向药家索要赠款,并没有明确提出什么遗赠的问题。这次向法院起诉主张遗赠,显然是受了“高人”指点。
张家索要 “遗赠”20万元的依据主要仍然是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在新浪实名微博中所发的两条信息。2011年5月31日药庆卫发微博:“二审结束后,药家鑫留下两条遗愿:一是让我们看望一下张妙的父母,二是让我们看望一下张妙的孩子。2011年5月26日,在律师的陪同下,我们看望了张平选夫妇及张妙的孩子,并给张平选留下20万元现金,作为他们养老之用。”2011年6月5日药庆卫再发微博:“现在这20万也被你父母不知出于何故退回来了,我们也会把这20万用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因为这是药家鑫最后的愿望,做父母的一定会去完成。”
据此,张家认为,捐20万元给张家是药家鑫最后的遗愿,属于“遗赠”。但事实是这样吗?我们可以看出,第一条微博中提到的药家鑫遗愿,只是让其父母看望一下张妙的父母和张妙的孩子,压根就没有提到遗赠20万的事情。而给张家的20万款项显然是药庆卫夫妻自己的主张,他们的目的就是想在最后的时刻尽力挽救孩子的生命。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如果张家以这两条微博的内容为依据,跟药家打“遗赠”官司,显然是打错了算盘。
另外,我国继承法对于遗嘱的形式有明确的规定,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它们每一个都有严格的成立条件,不符合要求则会被法律认定无效。目前来看,药家鑫显然没有留下任何符合条件的遗嘱,也就是说,从遗嘱的法律形式上张家也没有胜诉的可能。
从药家鑫交通肇事杀人案所引发的一系列的社会舆情,反映出我们的公共舆情建设存在很大问题,很多人表现的很不成熟,对事实缺乏独立的判断,将道听途说得来的情节当成实情,这种从众的谩骂与质疑,往往被某些投机者所利用。作为一个公共话题,无论大家情感上支持谁或质疑谁,在公共场合都应当客观、理性的发表言论,切莫盲目听信别人的意见。否则,一切事情的定论都被丛林法则所控制,那么人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而这些事情的争论如果回归理性,按法律原则解决,那么一切纠緾不清的争议将会变得简单。
药家鑫案被评为去年十大法治新闻之首,毫无疑问将会被写进历史。由药家鑫案引发的众多负面事件,以及该案的最终结局,都应当引起人们更深层次的思考:在这场充满喧嚣的舆论战争中,如何让人们忘记仇恨、反思暴力,找到善的力量与出口,如何让备受伤害的双方找到共同的利益通途呢?!在这场没有赢家的博弈中,对张、药两家而言,仇恨永远无法解决问题,无休止的纠缠也只会给双方尚未愈合的伤口再撒把盐。用诚心获取善意,用情理道义达成谅解,是需要他们跨出的艰难一步。而对整个社会而言,如何通过法律、经济、道德等多层面的救济,让双方达到情感和利益的平衡,实现共赢,是需要社会各界包括国家去思考和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