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部队担任司令员的张坊2011年辞世前留下一份遗嘱,将个人的全部财产留给比自己小20多岁的再婚妻子李女士。因为不满父亲的遗嘱,司令员的儿女们把李女士赶出家门。李女士不得不起诉要求按遗嘱分配司令员的财产,并获法院支持。儿女们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1995年,离异、56岁的李女士认识了某部队离休司令员张坊。张坊时年75岁,妻子1993年因病去世。两位老人谈得很投机,不久二人结婚,李女士随即搬进了张坊位于永定路某干休所的住所内。
2011年,一同生活了16年后,张坊因病逝世,李女士独自一人居住在这套房屋内。然而丈夫离世后不久,丈夫的二儿子张山一家便搬进了这套房子,同时更换了门锁。有家不能回的李女士曾多次报警要求张山一家搬出,但却遭到拒绝。由于涉及家庭纠纷,警方也无能为力。李女士随即出示了一份丈夫手书的遗嘱,申明丈夫名下所有财产均归其继承所有。然而张山一家对于这份遗嘱不予理会,仍继续居住在张坊留下的房子内。无奈之下,李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后,最终支持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张坊的子女不服判决,上诉至一中院。
【庭审现场】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司令员的身后事。因次子张山身患多种疾病,张山的儿子作为其代理人同姑姑一同坐在上诉人席上。
张坊56岁的小女儿张女士讲述家事时多次落泪,张女士告诉法官,其父母曾经都是军人,后来母亲提前转业到地方,并独自带着子女在京工作生活,父亲常年在外带兵,到了离休年龄才回到了北京。“要不是我们的户口在北京,爸爸根本回不了北京”。1983年,一家人便居住在目前存在争议的这处位于永定路的军产房内。1993年母亲去世,1995年,父亲和李女士住到了一起。2003年,按照部队的房改政策,父亲取得了这处房屋的产权。2011年,91岁的父亲因病去世。
子女们认为,当年购买该处房产时,是用了父亲的住房补贴以及母亲的工龄,所以才能以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购买房屋。因此张家三兄妹对于这套160平方米的房屋,每人至少享有20平方米的继承权。
张山的儿子也向法庭讲述了自家生活的不易,“我爸患有糖尿病、肾功能衰竭、冠心病,而且双目失明,我为了照顾父亲一直没找工作,现在家里就靠父母每月不到3000元的退休工资生活。”
73岁的李女士并未出庭参加庭审,其代理人当庭宣读了张坊生前的多篇日记,用来证明其子女从1993年后就没再尽过赡养义务。
经法官调解,张家兄妹商量后确认,长子及小女儿均表示放弃继承,但要求“遗产得为老二保留必要的份额”。法官随即为双方主持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李女士同意一次性给付次子张山32万元,先支付27万元,待张山一家搬出房屋后,李女士再将剩余的5万元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