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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姥爷争遗产单亲外孙不同意

本报讯(记者 高立红 通讯员刘虹)女儿意外离世,七旬父亲为要遗产打起了官司。前不久,市二中院终审的这起继承案中,作为被继承人父亲的张大年败诉,那笔诉争款仍然存在不是继承人的亲属账户中。
  1990年,50岁出头的张大年与妻子赵丽欣离婚,妻子带着女儿张娟生活。离婚4年后,赵丽欣因病去世。这一系列家庭变故给张娟的生活留下阴影。张娟先是结婚生子,后来也离婚了,儿子判给了她,后来儿子的姓也随了她,改名叫张少更。张娟后来交了一个男友,一直同居没结婚。2010年9月,张娟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从高空坠落死亡。
  张娟的单位最终补偿其60万元,全家人经商议给了其男友15万元,再加上办理后事等的花销,最后还剩下40万元,存在张娟的舅舅赵长胜的银行账户上。张大年闻讯赶来,将前小舅子赵长胜告上法庭。张大年认为,赵长胜既非女儿的合法继承人,也不存在其他权利义务关系,而自己作为死者的父亲又是外孙的合法监护人,女儿的补偿金应归自己管理,因而以不当得利为由索要属于自己的遗产部分共计20万元。
  赵长胜不同意,认为这位前姐夫未尽家庭义务,早与其姐离婚,不应再继承死去外甥女的遗产。法院经审理认定了张大年的继承人身份,认为赵长胜的理由不成立。
  法院传唤了张少更,征求他对这笔遗产归属的意见。张少更称,不同意姥爷的诉讼请求,他和姥爷谁继承多少需要先行确定。法院认为,虽然张大年继承张娟遗产的事实无可争议,但因为另一继承人张少更对其应继承数额存在争议,因而对张大年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案经两审,张大年均败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