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房屋一套,产权人(父亲)已去世,母亲在世,还有4个兄弟姐妹(除本人)。
问题:1、等母亲过世之后,办理继承手续是否缴纳房屋遗产继承税?如需缴纳,按何标准征收?总共应缴纳多少费用?
2、与母亲及兄弟姐妹协商后将房屋过户到本人名下,是否缴纳税款?如需缴纳,按何标准征收?总共应缴纳多少费用?
【分析】
目前为止,仅出了个草案,并没有真正实施,不过,这样也吓到了不少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出现了“遗产”转移现象。估计阁下也有这样的担忧吧!要回答上面两个问题首先要确认下令尊的房子是否在征收遗产税的范围(免征额为20万),不在的话就没必要瞎折腾了。
对于第一个问题:阁下可以舒口气了,现在还没开始征收遗产税,不过这不代表你不用花钱,过户费还是要交的。 这些费用一般包括:公证处继承公证费、房屋评估费,按评估价0.5%、2%分别交评估费、公证费,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的不需交契税,只需交手续费、登记费等。具体要交多少,那就要问公证处,房产局这些土匪了,谁知道他们想坑多少??还有你家老头子的房子具体是怎么样的?如果谁直接告诉你多少钱的话,那绝对是在坑你!
第二个问题,那房子过户到谁那都要交钱,除了上缴国库!缴纳多少钱无法回答,原因参照第一个回答。
这些东西其实可以通过一些手段来避免的,不过,这个似乎有点太~~~~~!不多说了,以免成为教唆犯!给你点提示吧!
下面这些摘自某草案
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
第六条下列各项允许在应征税总额中扣除:
(一)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依法应补缴的各项税款、罚款、滞纳金;
(二)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未偿还的具有确凿证据的各项债务;
(三)被继承人丧葬费用;
自己看着办吧!给你点忠告哦!世上很多东西都是双刃剑,以前帮人解决这些东西的时候,就发生过某些人出事后把怨气都撒爷身上!我呸!以后懒鸟这些人!楼主明白我的意思了吧!不明白我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