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司法部《关于办理涉台遗产继承公证若干问题的通知》(司发〔1991〕085号)
2、司法部公证司《关于能否为李超援赴台继承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的复函》(〔92〕司公函024号)
3、司法部公证司《关于办理涉台继承亲属关系公证书时应记明被继承人父母姓名事的通知》(〔94〕司公函094号)
4、司法部公证司《关于办理涉台老兵遗产继承公证中有关问题的函》(〔95〕司公函005号)
5、 司法部公证司《关于涉台继承时效的通知》(〔95〕司公函058号)
6、 司法部《关于为已故去台老兵的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的通知》(司办字〔1996〕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