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继承登记。房屋继承人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如为外销房应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
(一)需提交的资料: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4、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9、其他有关文件。
(二)费用:登记费:100元/件;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权证印花税:5元/本;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契税:免缴。
(三)办理期限:2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