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遗赠的制作、公证、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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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60%的遗嘱无效?

据北京法院统计,在法院所受理的遗嘱继承纠纷案件中,有超过60%的遗嘱被法院宣告无效。

  这一数据无疑是惊人的。但根据笔者的执业经验,这一数据却又是可信的。究竟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情况,被西方人称为“家庭宪法”的遗嘱为什么在中国遭遇如此尴尬的处境?笔者试图跳出“就事论事”的窠臼,不具体讨论某一遗嘱无效的原因,而希望从继承法发展的角度,对业界现状进行审视批评,继而探讨大量遗嘱无效的深层原因。

法律界的缺憾

  笔者认为,大量遗嘱无效的深层原因之一,来自于法律界对继承法领域的重视程度较低。这里说的法律界既包括立法界、司法界,也包括学术理论界和法律服务界。

  从立法界看,无论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还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存在重视不够的情况。在全国人大的层面,自从1985年《继承法》颁布实施后,26年来没有对继承法进行修订或新颁,而这26年恰恰经历了国人财产极度丰富和观念极度变化的过程,立法滞后于社会现实是突出矛盾。尽管著名法学家、全国人大代表梁慧星连续两年提出重新修订《继承法》的提案,但时至今日,《继承法》仍然没有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这意味着《继承法》在未来5年内不会重新制订。

  同时,从各级政府的层面上看,政府在发布条例、规章、办法时,对与之相关的财产继承问题缺乏足够重视,很多制度没有规定财产继承问题,有的虽有粗略的规定,但缺乏与之配套的程序,常常使老百姓无所适从。例如新发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中,就没有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个人死亡后,其经营主体是否可以继承,如何继承等,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各种不同的做法,没有统一。

  从司法界看,一方面最高法院除了在1985年颁布过继承法的司法解释以外,此后只有零星的批复和指导案例与之相关,相关规定和指导案例的数量极少;另一方面虽然法院处理着大量的日常继承案件,但缺乏系统的实务研究,很少有地方法院就继承案件中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并统一意见。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实践中订立遗嘱缺乏指导方向。

  从学术界看,存在着研究继承法的专家少、著作少、研讨会少的状况。目前各个大学中专门研究继承法的专家教授极少,根据笔者的初略统计,在一流法学院中应该不到10人,与之相对应的,核心法学期刊上发表的继承法研究论文及公开出版的继承法专著更是寥寥无几,学界的研讨会更是鲜有所闻。这使得相关的法律服务人员无法将其运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导致方向错误。

  律师界对继承法律业务普遍存在误解。一直以来,继承法律业务被律师业界看成是低端业务,大律师不愿做,小律师随便做,对继承法律业务进行深入研究的律师更是少之又少,这种局面也导致很多律师制订的遗嘱被法院确认为无效的案件,有的律师还因此受到当事人的索赔。

  以上种种原因,导致继承法领域的发展长期处于半休眠的状态,产生了许多问题。

  仅以打印遗嘱是否有效为例,《继承法》制订时我国还未出现汉字打印机,个人电脑也还没有应用,而现在很多人离开电脑和打印机已经不会写字了,立法上对打印遗嘱是否有效没有明确规定。同时,司法上却大量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判例,类似的案件有的法院认为有效,有的法院认为无效。如此重要的焦点问题,也没有引起学术界的重视,对该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的论文很少。更为有趣的是,笔者曾多次在电视媒体上看到有关专家在采访中,武断地对记者表示打印遗嘱有效或无效。

  因此在这种状况下,实践中产生大量的无效遗嘱也就不足为怪了。

遗嘱管理机构的缺位

  导致遗嘱大量无效的另一个原因,是遗嘱管理机构的缺失。遗嘱效力纠纷的案件中,许多案件的争议焦点是遗嘱人是否身体和精神状况正常,遗嘱人是否受到胁迫,遗嘱上的签字是否是遗嘱人本人签署,遗嘱是否被隐匿,遗嘱是否遭到篡改,该遗嘱是否是最后的遗嘱等问题。

  例如在一代名诗人孙静轩遗产案件中,原告其女孙可称遗嘱由后母李平保管原件,孙可持有复印件,而李平则否认该份遗嘱的存在,继而提出了另一份遗嘱,孙可则认为李平的遗嘱系伪造的,双方因此争讼。

  而新加坡政府发现了这个问题,于2003年成立独立机构对公民的遗嘱进行自愿登记,受到普遍欢迎。

缺乏专业遗嘱意识

  除了法律界和政府机构的问题外,当事人自身也存在缺乏专业遗嘱意识的误区,这也是导致无效遗嘱大量存在的原因。所谓专业遗嘱意识,就是认识到遗嘱问题是一个专业问题,必须由专业人员办理。

  很多老百姓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往往自己书写,有的人即使找律师也缺乏专业意识,随便找一个律师就把遗嘱立完了,缺少必要的调查程序,容易出现问题。

  再如在亚洲女首富龚如心千亿遗产案中,尽管她生前曾经因为自己丈夫的遗嘱问题,与公公王廷歆打了九年官司,花了数亿元费用,而且曾经因为被法院认定伪造遗嘱而一度差点入狱,有此教训的她,照理说对处理自己的后事应当很有经验,应当不至于让历史在自己身后重演。

  但令人遗憾的是,纵使如龚如心这样有着现实教训的人,自己的千亿港元遗产也未能摆脱争夺战的命运。龚如心去世后,其生前男友、香港商人陈振聪,华懋基金会,家人三方均声称持有龚如心的最终遗嘱,因此发生的纠纷至今仍未完全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