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的清理、界定、分析、管理
028-85179073
13980621109
当前位置:首页 > 资产的清理、界定、分析、管理 > 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 法院驳回银行还债诉求
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 法院驳回银行还债诉求

借贷不还的男子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银行将男子父母和其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三人对男子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18日,如东县人民法院一审驳回银行的诉讼请求。

4年前,如东掘港镇洋岸村村民朱某,向如东农商行童店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8100元,约定于2010年11月20日归还,但朱某却逾期未还。2012年如东法院判决朱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和利息23230.86元,担保人姚某承担连带责任。

该判决生效后,朱、姚二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后朱某因意外交通事故死亡,原告提起诉讼称,朱某因车祸死亡,其在保险公司应有赔偿款,朱某父母和其子可继承朱某的遗产;朱某的生前债务应当由其子承担偿还责任。

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作为朱某的近亲属因其交通事故死亡取得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的权利人应是三被告,而并非属于死者朱某,故对原告主张三被告享有交通事故赔偿款应予以偿还朱某债务的主张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