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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房产分配遗嘱引家庭“内战”

  如今,越来越多的老人临终前写下遗嘱,安排后事。一是安排自己未能完成的事让子女完成;二是分配财产,让后辈们不会闹矛盾。这一传统延续了数代人,可如今如果涉及到房产继承问题,则需要在老人去世后变更产权人,如果子女因分割不均闹起矛盾,这继承就有了很大的麻烦。

  近日,家住台江区的翁某清称,他家遇到了这样一件事:他爷爷去世前,写了遗嘱分配一套房产,他爷爷去世后,几个子女不和,对房产分割提出质疑。翁某清十分担心他爷爷的遗愿不能实现。经调解,他们一家人终于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老人遗嘱惹纷争

  翁某清说,他爷爷生有两男两女,其父亲是长子。爷爷于2012年5月去世,生前留有一份遗嘱,将生前所住的一套64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留给翁某清,让他拿出十几万元出来给两个姑姑和一个叔叔分,两个姑姑少分一点,叔叔多分一点。遗嘱上没有说清楚折价后的房产价格以及子女分配的份额。翁某清说,现在他叔叔不同意按照爷爷的遗嘱分配房产,想尽可能多分些钱。翁某清本人希望按爷爷的遗愿办理,但是叔叔和姑姑不同意。对遗产的分割,由于奶奶没有文化,不懂怎么操作,没有能力做主。

   调解现场各执一词

  调解现场,大女儿翁某玉说,这套房子是1997年的拆迁房,加上杂物间,面积有70多平方米。当时4个子女各出了5000元钱给父母买的,一直是两个老人在住。翁某玉说,父亲是家长,在去世前立遗嘱对这套房产进行了分配,母亲不会写字,父亲一人签了夫妻俩的名字。遗嘱称,房产给大儿子或大孙子,即翁某清父子。4个子女均对老人有赡养职责,如果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将该房产用于开支。翁某玉和翁某珠均表示同意老人的遗嘱关于房产的分配。翁某珠说,她和姐姐的份额给谁都一样,关键是大家要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商量。可是小儿子翁某一直不同意老人遗嘱的安排,也不坐下来商量。陈某弟思维意识清楚,可是年老没文化,主持不了这样的家庭大事,一听说小儿子反对就一把鼻涕一把泪。

  老人去世已两年,为何一直未处理遗嘱事宜?大儿媳陈某珍说,她丈夫生病了,最近儿子准备生二胎,所以家庭压力很大,尤其是住宿问题。他们就想拖了很久的事该解决了。小儿子翁某表示,家里就两个男丁,老人怎么立遗嘱他都不管,总之遗产他要和哥哥一人分一半。两姐妹认为,房产她们也有份。陈某弟说,丈夫死了,她也有份额,不是儿子想怎么分就怎么分。翁某说,有份额也不能多分。他表示,房子按照市场价算一下,两个姐妹开个价,总之只能拿一些钱意思下,剩下的大头还是他和哥哥对半分。调解现场,翁某说:“你们都合计好了才让我来,不是就想多分点,欺负我吗?”翁某这一句话顿时激怒了老太太,被骂了一通。翁某珠说,母亲天天睡不着吃不下,就是怕家里人因为房子闹不和,做为儿子只管分钱,还要分大头,一点都不讲人情世故,也不顾及母亲的身体和感受。“叫我来商量的是你们,我来了你们就只会骂我。反正我就是要一半,不然两家人一起搬进来住。”翁某甩下一句话就走了。

   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调解员说,老人生前留有遗嘱是好事,能避免后辈闹矛盾,但如果遗嘱没写清楚也会留下后患。翁某清爷爷的遗嘱,写得很清楚房产给谁,怎么补偿。老人遗嘱后面的落款虽是两人,但由其一人执笔,从家庭角度来说,家长可以决定家里的一切事务,但从法律角度来说,老人只对自己的那一半房产进行了分配安排,而属于老太太的那一半还是个未知数。处理这件事需要分两步走,一是将老人的遗愿落实,确保无争议;二是老太太的分配意愿也需要自己决定,办好手续。由于房产证只有翁某清爷爷一个人的名字,由于小儿子还有争议,手续不齐,不能直接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过户。因此,可以由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两个女儿的份额,如果她们放弃,接受继承分割的就是两个儿子。当然,她们也可以先拿到自己的份额再以赠予的形式处理,这样目的性就更强。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后,当事人即可向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过户。

  四川遗嘱库律师评析

   立遗嘱,是越来越多老年人的做法,主要是老人用以安排后事。从近年来多发的继承案看,遗嘱分配房产不少闹了矛盾,甚至不能予以继承分割,老人们的遗愿最后落了空。如何让老人的遗嘱有效,我们认为有两种办法:一是老人生前安排好财产分配方案,相关当事人拿着身份证、遗嘱、房产证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当老人去世后,子孙们可以拿着公证书前往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完成继承分割。二是老人已经去世了,留下的遗嘱如果要继续生效,相关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财产。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当事人即可前往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亲人起诉亲人,兄弟姐妹对簿公堂,显得少了一份人情味。因此,老年人朋友要提早在生前办好自己的遗嘱,以免子孙们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