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数额怎么确定,子女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导读:现在越来越多的夫妻办理离婚,伴随而来的就是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那么,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抚养费关系到孩子未来的生活和健康成长,这是一个必须要重视的问题,子女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呢?
一、抚养费数额怎么确定
(一)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子女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法律已有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写得很清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换句话说,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时止。子女年满18周岁仍不能独立生活,确实需要父母给付必要生活费、教育费的,应另行起诉,法院会视具体情况作出判决。那什么是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一般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上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大学生起诉父母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案件。对于这种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父母确无给付抚养费能力,而子女能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能够维持正常生活和学习的,父母可以不再承担起生活费、教育费。以上就是关于抚养费数额怎么确定,子女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所作的解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作为父母的义务,是必须承担的责任。抚养费的确定需要参考离婚父母的能力大小,经济水平和孩子的生活、教育支出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在现实生活中,总会出现一方不给抚养费或少给的情况,这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好的影响。若是遇到此类问题,可以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减少生活中不必要的困扰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