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为何阻挠弟媳入户上海?
【案例】一对已经结婚10年的夫妻,妻子是个来自江苏的外来妹,已经与丈夫结婚10年,按照上海的有关户籍政策,户口应该可以落户上海。无奈他们的户口本被丈夫的姐姐强行把持,并百般阻挠弟媳妇入户。那么姐姐为什么要阻挠弟媳入户上海呢?其中必有缘由。
弟弟在家排行老六,上面共有5个姐姐。弟弟生性憨厚老实,又因为是独子,因此在家备受姐姐们的宠爱,大小事均由姐姐们做主。10年前,经人介绍与江苏姑娘相识、相爱结为夫妻,与婆婆同住。也许是弟弟自从娶亲后,再也不像往常那样任凭姐姐们的摆布,姐姐们对弟媳总是看着不舒服。特别是弟媳生下儿子后,对弟媳的各种猜测也与日俱增,总是怀疑侄子是否是弟弟亲生,竭力动员弟弟与侄子做亲子鉴定,弟弟开始也是极力反对的,但拗不过姐姐们的死搅蛮缠。终于在侄子5岁那年,趁婆婆生病住院弟媳照料婆婆之际,姐姐们策划了一场“闹剧”。他们强行对弟弟和侄子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侄子属弟弟亲生。此事弟媳完全蒙在鼓里。孩子因做亲子鉴定时头部被扎一针,十分疼痛,妈妈一再询问,才得知丈夫与姐姐们做了如此“荒唐”之事,自然勃然大怒,甚至与丈夫提出离婚。在丈夫的苦苦哀求下,顾念到年幼的儿子,妻子也就收回了离婚的念头,但与姐姐们就此结下了芥蒂。她逼着丈夫把姐姐们的电话全部纳入黑名单,姐姐们来探望母亲,弟媳也是不理不睬,冷眼相待。
不久婆婆离世。离世前将房产证、户口本全部交给女儿们保管,并嘱咐必须等孙子18岁以后才能交还,理由是儿子太老实,怕媳妇有了房产证后,把房子卖了一走了之。婆婆的担心不无道理,因为弟媳与弟弟发生口角时经常把“离婚”挂在嘴上。遵照母亲的嘱咐姐姐们不仅掌控了房产证、户口本,而且阻挠弟媳办理入户手续。今年上海出台了居住证新政,没有户口本就无法办理,弟弟上门讨要多次不成。
【律师点评】这起家庭纠纷让人揪心。五位姐姐看似护犊情深,实际上却事与愿违,差点害得弟弟妻离子散,更伤害了一家人的和睦。对于弟媳的猜忌不但让弟媳心寒,还给侄子幼小的心灵造成阴影,扣住房产证和户口本不让弟媳报户口更是损人不利己。而弟弟作为一个男人,一个丈夫,本应为妻儿撑起一片天,但其懦弱的性格却让自己的媳妇在婆家饱受委屈。弟媳在矛盾产生后对姐姐们心存芥蒂,无法心平气和,使得家人间关系更加僵化。
从法理上讲,婆婆的这套房产为其个人财产,在其过世之后就成为其遗产由继承人进行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没有设立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婆婆在生前并未立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且其配偶和父母均先于其过世,因此婆婆的遗产应当依照法定继承,由六个子女共同继承。对于婆婆遗留的这套房产,六个子女可以在办理好继承公证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或者是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进行继承析产。该套房屋基于继承应当由六个子女共有,并不是说房产证在谁手上,房子就是谁的,谁就有权处分。媳妇对于这套房产是无权单独处分的。因此,婆婆生前的顾虑和五个姐姐们的顾忌完全是没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