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不堪家暴起诉离婚,开庭时,其公婆出庭作证称儿子确实对儿媳家暴,并称他们将来愿意和儿媳共同生活。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判决张女士胜诉。
2009年,张女士来京后通过互联网与刚离婚的李先生相识,两个月后双方闪婚,并于2011年生育一女。2013年初,张女士因无法忍受李先生的打骂,带着公婆和女儿离家出走租房生活。此后,张女士起诉离婚,在李先生的央求下,撤回起诉并搬回家。但李先生在几天后又对张女士动辄打骂,张女士等人再次离家出走,于今年初再次起诉离婚。
开庭时,李先生否认打骂妻子,不同意离婚。李先生的父母到庭为儿媳作证,称儿子多次对儿媳进行殴打,并将自己母亲的牙齿打脱落。李先生第一次婚姻就是因为对前妻施暴而在婚后仅半年即离婚的。两位老人称,李先生性格不好,无法与人相处,而张女士善良、通情达理,他们已将房产赠与张女士,愿意与张女士共同生活。他们建议法院判决儿子和儿媳离婚,并将孙女判归儿媳抚养。
法院认为,李先生和张女士处理家庭关系时行为失当,导致亲人背离,夫妻感情失和,感情确已破裂,张女士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准许,双方之女由张女士进行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