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都属于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遗嘱形式,比较而言:
第一,就效力来讲,如果遗嘱人既立有公证遗嘱,也立有律师见证遗嘱并且两者内容相互矛盾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但是如果没有立过公证遗嘱,则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第二,就费用来讲,律师见证遗嘱的收费一般高于公证遗嘱的收费,这主要是由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的不同性质导致的。
第三,就服务意识来讲,律师的服务意识一般高于公证员,这也主要是由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的不同性质导致的。
第四,就延伸服务来讲,公证遗嘱的服务比较单一,律师见证遗嘱的延伸服务较多,且具有人性化的特点,比如遗产的筹划、遗嘱的宣布、遗嘱的执行等。
第五,就遗嘱的撤销或者修改来讲,公证遗嘱只能采取公证的形式,而律师见证遗嘱可以采取任何一种遗嘱形式来修改。也就是说,律师见证遗嘱更方便遗嘱人撤销或者修改遗嘱。
第六,我国有关遗嘱公证的规定比较复杂,而对于律师见证遗嘱的规定较为简化。相对而言,看似效力更高的公证遗嘱,被撤销(无效)的风险也许更大。
究竟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哪一个更好?需要根据遗嘱人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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