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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公证和费用

 

各位律师:

为了方便,我和我的配偶银行存款都在我的名下,我们共同购买的房子也在我的名下。这样的话,是不是这些财产都是我的?做遗嘱公证时,我应该怎样做?是把我的那一半做遗嘱给我配偶呢还是把我们共有的所有财产(因为全在我的名下)?怎样才能证明我的名下的所有财产其实属于我们两人?那样我只是需要把我那一半做遗嘱公证即可?

像我的情况(银行存款和房子)遗嘱公证费用是多少?是我们共有的所有财产(因为全在我的名下)的2%,还是我的那一半的2%?

谢谢。

答:夫妻共同财产应包括你所提到的银行存款和共同购买的房子,并不因为只如果要登记在一个人名下而改变夫妻共有财产的性质,如果你要对你在夫妻共同财产中你个人的财产份额对你的配偶作遗嘱,只需对你的那一半财产作一个遗嘱公证就行了.有关费用,可问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