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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处理

问:我叔叔今年初病故,留下一套房子和一万元存款,没有遗嘱。我叔叔只有一个女儿,女儿长大后嫁到外省,身边没有人照顾。在我叔叔年老失去劳动能力后亏村委会将其定为“五保户”并按照“五保户”待遇将我叔叔养老送终,但双方没有签行扶养协议,我叔叔病故后,村委会认为遗产应归集体所有。可我叔叔的女儿回来后则认为遗产应归她所有。请问,遗产应当归谁所有?·

答:《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五条规: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因你叔叔跟村委会没有签订扶养协议,所以你叔叔的女儿是合法的继承人。但是村委会有权在你叔叔的遗产范围内要求扣回所支出的“五保”费用。《法制文萃报》